故意伤害罪的辩护-终获较轻判决
来源:陈正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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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2年5月6日16时,被害人李某与被告人陆某之夫王某发生纠纷并发生厮打,被人劝开。后李某去陆某家找王某闹事,当场殴打了陆、王二人后离开,陆随电话叫回亲属王子。陆和王子二人就分别去街道寻找李某,找到后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陆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不慎刺中了柴的胸部,致心脏心包填塞而死亡。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逮捕了陆某和王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且建议量刑在无期徒刑或者死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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