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忠琴律师亲办案例
分包工程延期损失索赔案
来源:郑忠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31
浏览量:1105
2010年6月,李某某承包甲方某项目1栋、2栋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包工不包料。约定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底,主体工程于2012年11月方竣工备案.为此,张某认为由于土建工程延期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水电工程延期,由此工人工资伙食等上涨,主张甲方承担逾期一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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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南谯中路悦耳阁大厦二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忠琴
  • 执业律所:
    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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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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