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公司签订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
来源:邬锦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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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XX月XX日,D某联系原告某装修公司为其朋友名下的北京XX科技公司进行店面装修。原告某装修公司遂与北京XX科技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D某作为北京XX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了北京XX科技公司的公章。后原告某装修公司依约履行完合同,完成工程的竣工并验收合格。但北京XX科技公司一直拒不支付工程款,故经多方催要未果后,原告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D某、北京XX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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