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律师亲办案例
校长受贿13万余元,成功辩护获刑五年
来源:姚志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7
浏览量:926
案情简介: 张某某系旺苍县某中学副校长,在2008年至2011年10月期间,其利用采购学生辅导资料时,先后共六次收取销售商的回扣共计133600元。2012年5月9日,被告人张某某因受贿被侦查人员带回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2012年5月11日,被告人张某某向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退回回扣款13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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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刚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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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姚志刚
  • 执业律所: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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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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