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乐律师亲办案例
正义不会缺失,杨清乐律师一人的战斗
来源:杨清乐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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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日凌晨,轰隆的一声巨响,打破了辽宁省锦州市经济开发区一个村庄静谧。一名村民睁眼一看,一辆面包车从自己家的后墙撞进了屋子里。 现场是那么触目惊心。一辆大货车撞飞了一辆面包车,然后翻在沟里,面包车被撞进了路边村民家的屋子里,面包车是凌海市路政的执法车,这次相撞造成了一死死伤的悲剧。死者是凌海市路政的一名执法人员,据说还是一名领导的亲戚。 围绕这场悲剧,一场法律大战随即开始,一方是路政、公安局、检察院,一方只是一名律师,葫芦岛著名的刑辩律师杨清乐。最后以杨清乐律师和法律获胜而告终。 道路上疯狂追逐引发的悲剧 2008年11月2日凌晨,王某驾驶自己家的大货车从赤峰市运送粮食到锦州港,车下高速公路锦州东出口时,已经距离目的地只有20多公里远了。 “站住!”没有想到,一群穿着黄色制服的人围了上来。没有称重,没有测量,这些人就高喊:“你的车超载,罚款1000!” 王某感觉自己的车没有超载,但是秀才遇到兵,王某想花钱免灾,拿出200元钱,说就少罚点吧。但是遭到路政的拒绝。 王某一生气,上车开车就走。 路政执法车开车就追,一条乡级公路上,进行了一场警匪片里常见的追逐大戏。 面包车很快就超过了大货车,一边行驶一边示意停车。大货车没有停车。 突然,前面路面上发现了一对大石头,这堆大石头堵死了右侧的路面,面包车里的人员“灵机一动”,立即将面包车停在大石头的左边。这样,路被封死了,大货车继续前行,必然面临三个选择:一、直行撞上大石头;二、向右规避,翻进几米深的路边沟;三、向左规避,撞上停在那里的面包车。 当然,这都是事后人们经过冷静思考之后的设计出来的选择题,当时任何人也没有机会对选择哪个答案深思熟虑。王某没有多想,就跟着面包车去了,结果轰隆的一声,悲剧了。王某在事故中,也是锁骨骨折,身受重伤。 各路执法齐行动,交通事故被升格为故意杀人 王某在医院里做了手术,没有想到手术之后的第七天,警察来了将王某在病床上抓走,说王某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原来交警出现场后,找了鉴定部门进行了鉴定,说王某的大货车车速是每小时82公里,在撞上面包车之前没有刹车,所以王某就是故意撞的面包车。既然王某是故意撞的,这个案件就已经不是交通肇事了,是刑事犯罪,于是移送到刑警部门立案侦查。 实际上,警方认为王某是故意杀人罪,还受到了来自路政方面的压力。面包车里受伤的路政人员一口咬定:“王某说自己活够了,我们面包车停在那里好几分钟,王某的车才过来,直接撞的我们。” 认为王某故意杀人的观点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王某起诉到了中级法院。如果罪名成立,王某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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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清乐
  • 执业律所:
    辽宁杨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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