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曼律师亲办案例
艰难较量铁老大,一审讨回二十余万
来源:蓝曼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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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4日下午14时许,李某与妻子、儿子等人访友后,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大道经白云湖回居住的大朗村,经过京广铁路下行线在大朗棠溪K2255+60处铁路道口时,妻子被K301次旅客列车撞倒当地身亡。处理完妻子的后事后,李某等人多次与铁路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后续赔偿事宜,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李某等人是违法穿越铁路线路,发生伤亡事件应自负责任,不同意支付任何赔偿。无奈之下,李某等人辗转找到律师,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判断铁路方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还死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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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曼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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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4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蓝曼
  • 执业律所: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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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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