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律师亲办案例
学生玩枪致死 获意外保险赔偿
来源:李德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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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系南宁市上林县某中学初中学生, 2009年元月一天,韦某某在他的房间里玩弄一支不知从哪弄来的废旧枪管,其在玩弄枪管过程中用眼睛瞄看枪管想看看里面有何东西,不幸的是意外发生了,只听到“嘭”的一声巨响,枪管内可能残留的火药发生爆炸,韦某某当场倒在血泊中。韦家人立即把他送到当地镇医院,后辗转到县医院和南宁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韦某某在校期间,投了学生意外保险,出事期间还在保险期间内,韦家人从元月份到四月份一直奔波在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情上,但保险公司均以枪伤致死不在赔偿范畴等种种附加条件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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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德明
  • 执业律所:
    广西东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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