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胜诉!
来源:孔方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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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梅为坪山一工厂女工,因年龄偏大,做事动作较缓慢,不受工厂欢迎,主管多次对其进行刁难,欲逼迫其辞职,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郑梅头部被打成轻微伤。于是,郑梅多次找厂方理论,厂方除了给予200元医药费外,没任何补偿,甚至一再不让郑梅入厂。郑梅在丈夫的陪同下多次到劳动站信访、投诉,都于事无补,不能为其解决问题。郑梅在朋友的推荐下到龙岗找孔律师。跟孔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在孔律师的指导下,郑梅一路顺利的从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走到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拿到了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12600余元。郑梅夫妇对孔律师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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