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创雄律师亲办案例
租赁合同纠纷
来源:刘创雄律师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量:631
2006年1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参展协议,约定甲公司参加乙公司组织举办的安防产品展览会,展览地点为广州新体育馆展览中心,展位费32000元。后因故展览未能举行,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展位费,但乙公司仅退还10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拖延。甲公司委托律师代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8年6月缺席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退还22000元及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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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创雄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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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北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6C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创雄
  • 执业律所:
    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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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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