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原律师亲办案例
贩卖毒品多次,辩护为一次
来源:刘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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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某贩卖毒品案,隋某家属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公安机关认定隋某贩卖毒品3次(多次),构成情节严重(3年以上量刑)。本律师经过会见及认真分析案件卷宗,对2次贩卖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认为案件相关证据并不能达到确实充分。随后,本律师与办案人员积极沟通,说服公诉人仅起诉隋某贩卖毒品1次。经过审理,以及本律师的积极争取,法院判处隋某贩卖毒品罪,处5个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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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原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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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原
  • 执业律所:
    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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