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林律师亲办案例
某化工公司与某集团公司借款纠纷
来源:麻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量:530
西安某化工公司是陕西某集团的长期供应商,双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2003年,某集团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向化工公司借款353000元,并出具了无还款期限的借据一份,加盖了集团公司公章。2004年,集团公司破产清算,通知化工公司申报债权,化工公司在申报债权时,集团公司告知破产清算只处理正常业务往来的货款债权,不涉及双方的借款债权,化工公司遂与集团公司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协议里详细列举了双方往来货款债权总额2059375.15元,并写明“化工公司同意放弃9375.15元,集团公司尚欠化工公司205万元。”而后,2005年集团公司偿还化工公司200万元,尚欠5万元未还,同时,化工公司依据借据要求集团公司偿还353000元借款债权,遭拒。2007年,化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集团公司偿还借款353000元,该案经过二审,现已审理完毕。
以上内容由麻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麻林律师咨询。
麻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好评数3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604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麻林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1*********80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陕西-西安
  •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6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