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原律师亲办案例
寻衅滋事,不追究刑事责任案
来源:刘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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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等十一名犯罪嫌疑人系外地来青务工人员,因琐事与其他务工人员在厂区内打架斗殴,造成对方多人受伤,影响极端恶劣。警方动用大量警力,耗时半年,走遍大半个中国,才将上述十二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本律师接受苏某亲属的委托后,会见苏某,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苏某虽参与打架斗殴但有若干情节较轻。基于此,本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与办案人积极沟通。经过本律师的不懈努力,争取到办案机关做出决定不追究苏某的刑事责任。改为劳教处罚,所外执行。苏某被羁押20余日后,释放回到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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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原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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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原
  • 执业律所:
    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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