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培杰律师主页
马培杰律师马培杰律师
135-0872-4904
留言咨询
马培杰律师亲办案例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来源:马培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30
浏览量:1060
申请人:杨XX,男,汉族,1975年01月19日生,云南省大理州XX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淮安村委会茂盛江村XX号,身份证号5329221975XXXXX。 被申请人:施XX,女,彝族,1952年12月25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人,住漾濞县漾江镇普坪村二郎坡社,农民,身份证号5329221952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强制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80000.00元。申请执行依据:漾濞县人民法院(2010)漾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生命权纠纷一案,经漾濞县人民法院2010年5月21日开庭审理,案件受理过程中,法庭对双方成功调解,遂于当天作出(2010)漾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第二条明确约定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80000.00元,此款限于2010年6月21日之前一次付清。
以上内容由马培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培杰律师咨询。
马培杰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89好评数2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人民街106号(新知图书城对面) 
135-0872-4904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培杰
  • 执业律所: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5329*********43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云南-大理
  • 咨询电话:
    135-0872-4904
  • 地  址: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人民街106号(新知图书城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