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平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
来源:王喜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30
浏览量:554
2010年4月27日耿xx向横山县人民法院其诉与邵xx离婚,离婚的理由主要是邵xx大男子主义,家庭暴力比较严重。庭审中,被告邵xx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返还彩礼,金银首饰钱、衣裳钱等等。现实中这类案件比较多,哪些情况下男方才能向女方索要回彩礼,金银首饰、衣裳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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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平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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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3号2单元3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喜平
  • 执业律所:
    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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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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