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汉律师亲办案例
在公司筹建期间入职没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能够得到支持吗?
来源:刘志汉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9
浏览量:634
黄XX在2011年11月上旬入职某正在筹建合肥市XX工程机械公司,任职市场部销售业务经理,月工资为3000元加销售提成。该公司在2012年3月底登记注册成立,但是一直没有与黄X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12年11月下旬,黄XX以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黄XX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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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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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志汉
  • 执业律所: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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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安徽
  • 地  址:
    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