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来源:罗金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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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基本案情:张某等五人受张某(另案处理)雇佣在某市区XX大街88号二楼包装假烟。2012年8月5日凌晨4时许,张某等五人在上述地点被查获,现场缴获假冒的玉溪、双喜、黄鹤楼、芙蓉王等品牌的成品烟489条、烟支4万支(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03584元)。公安部门认定张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安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则认定张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本案争议焦点:张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是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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