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晋城市人民政府被诉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
来源:程银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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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晋城市人民政府为徐XX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010年9月,刘XX诉称市政府为徐XX颁证的土地来源不合法,应撤销该证。晋城市人民政府随即委托我为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前的举证,我认为此案实质是家庭财产的争议,调解比判决的社会效果好,于是建议刘XX与徐XX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后, 因刘XX几次出而反而,使调解没有成效。后经过开庭审理,晋城市中院判决驳回刘XX的诉讼请求。晋城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行为得到了司法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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