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首付贷款,房屋产权登记一人名下,离婚时补偿款纠纷。
来源:徐鸿仪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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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孟某和许某登记结婚,婚后随丈夫从湖北来到宁波生活。许某在宁波一家民营企业担任技术主管,收入比较高。但结婚没多久,就有一个自称与许某同居多年的女子跑来吵闹,要求许某赔偿10万元。2009年2月,儿子出生,看似美满的家庭又出席裂缝,夫妻俩经常吵架,甚至出现家庭暴力,孟某无法忍受。今年7月底,孟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得一半财产。孟某称:房子是她在婚前首付3万元购买,婚后和丈夫一起按揭还款。她据此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现在价值100万元,自己完全应该分得一半房产,丈夫最起码应按照房产价格的一半补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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