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恒律师亲办案例
被告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辩护成功
来源:毛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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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被指控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因为指控其为组织领导的证据不足,无组织领导行为事实。后经鼎力辩护,判决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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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毛恒
  • 执业律所:
    江苏上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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