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林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罪被判十一个月
来源:韦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05
浏览量:616
09年11月,王某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时气愤,自驾车辆将他人刮倒并轧伤,造成受害人左腕掌关节脱位、双上肢、双下肢、腹部软组织挫伤等伤,经依法鉴定为轻伤(偏重)。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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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林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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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银座81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韦林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天科律师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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