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锦熤律师亲办案例
护送幼儿不到位 引发事故幼儿园须担责
来源:吴锦熤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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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送幼儿回家的校车,中途被幼儿家长叫停,在幼儿自行过马路奔向家长时,不幸遭遇车碰受伤致残。幼儿家长在打完与肇事车辆的官司后,又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身体健康权纠纷案件,调解被告某幼儿园赔偿幼儿张囡(化名)在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件中未得到赔偿部分的一半。   2011年11月29日下午5时10分,金寨县某幼儿园按常规用校车护送幼儿张囡(5岁)回家。途中,遇张囡的爷爷在公路左边招手停车,并叫张囡下车由其接回家。校车靠公路右边停下后,跟车护送幼儿的老师陈某即打开车门扶着张囡下车,护送张囡至校车右车头处,陈某即回到车上,让张囡自行过马路到其爷爷跟前去。正当张囡过马路时,恰逢一辆八轮运输车从校车左边驶过,司机虽然急刹车避让,但张囡的头部还是碰到运输车的右后轮,右脚也被车轮碾压致挫裂伤。经救治,张囡花去医疗费用4万余元,右脚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运输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2年5月12日,张囡及其法定代理人将运输车主、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囡获赔各种损失的70%和精神抚慰金;余下的30%损失,即13458元,由张囡的监护人自负。2012年10月18日,张囡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将金寨县某幼儿园告上法庭,认为被告某幼儿园跟车老师在公路上将无辨识能力的孩子放出车,并让孩子独自过马路去找爷爷,这一疏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故被告幼儿园应负赔偿余下30%损失的责任。被告某幼儿园辩称:校车一向将幼儿护送到家,从未出过事。事发原因是张囡的爷爷为接张囡回家而拦车、叫张囡下车,当其正从公路左边来右边接张囡,张囡由公路右边奔向其爷爷时,不幸被运输车碰了。故张囡的爷爷有过错,应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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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吴锦熤
  • 执业律所:
    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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