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是否存在欺诈 法院驳回对方要求返还5万元的诉求
作者:崔喜强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2-11-29 10:59 浏览量:1238
合伙协议是否存在欺诈
法院驳回对方要求返还5万元的诉求
2008年6月14日,张某某与 李鹏签订合作协议:李鹏将其经营的“艾珈启蒙”幼儿洗澡项目的50%的股权以人民币五万元出让给张某某,双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后张某某以“艾珈启蒙”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且李鹏所称的固定资产100000元与实际物品价值悬殊巨大为由,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作协议,并要求李鹏退还50000元出资款,一审法院支持了张某某的请求,要求李鹏返还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