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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能否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作者:刘耀武  更新时间 : 2009-04-04  浏览量:1136

【同居纠纷】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能否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刘耀武律师认为: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
因为首先,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但双方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这种生活方式背后所隐藏的巨大法律风险。
其次,从法律权利义务的角度来看,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隐私权,财产权、身体健康权等,当然可以向对方要求索赔的,只不过此时的“索赔”并不同于上述的因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对方给予的赔偿。 

作者:刘耀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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