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个人隐私,故隐去真实姓名
2012年5月8日,我市某小学学生王X驾驶自行车沿某大道东侧由北向南逆行,与同向逆行的某小学学生李X驾驶的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学生王X受伤,因当时未考虑到伤势如此严重,周围群众让撞人的学生先去上学,留下了电话以便联系。因该案未报交警队,事故认定书中未明确双方责任。后经医院诊断学生王X为脾破裂,需摘除。双方随起纠纷。
在本案中存在如下问题
1双方的责任承担问题
2赔偿损失的依据
判决:被告一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评论:该起案件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划分出责任,法院依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以及违反交通规则综合考虑后确定承担50%的责任,比较公平,当事人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