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平律师亲办案例
买房过户突遇法院保全,买房人如何维权
来源:王海平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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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问题:我购买了一处房产,房款已全部付清,但尚未进行产权过户登记。没想到原房主此前欠有别人债务,且已被起诉,此房产在我付清房款第二天被两家法院查封进行了财产保全。请问我如何能获得此房产的产权,法院将如何处置此房产?此房产总价值己被保全,没有剩余价值.我己付清全部房款,是否是善意取得?

北京房产律师王海平答复

1. 善意取得是对抗原所有人的权利,意思是从没有所有权的人那儿获取的所有权。善意取得要有善意相信的依据。你是从所有权人那儿直接购买的,不适用善意取得。

2. 你应该考虑一下是否其中有圈套。如果他想卖房还债,房款也能够换上债务,问题就好解决。

3、 如果卖房人想卖房逃债,就好不办了。你应当起诉要求返还房款,并在判决之后执行。如果其 财产不足,你们之间应按比例得到返还。

规避购房风险提示:

对于该类风险可以通过由正规机构进行资金监管规避。买房人将房款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待房产过户后,卖房人凭过户手续到第三方支取卖房款。目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一直在推行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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