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亮律师亲办案例
保险合同纠纷
来源:肖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量:763
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李某于2010年5月购买一份分红型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李某应每年存入5万元,保险公司按年分红并承担李某之子小李(已成年)的人身意外保险责任。李某按约履行了两年,其后因李某父亲身患重病急需筹钱治疗,就向保险公司请求终止合同。保险公司同意了李某的请求,但要求李某返还已收取的红利并扣除数万元本金作为违约金。救父心切的李某无奈之下只能同意,遭受了惨重的损失。觉得冤枉的李某在多次与保险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未能解决,于是到律所向我咨询。在向李某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后,我认为李某所签保险合同依法应属无效,在向李某解释后受其委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返还所扣本金并承担利息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我方提出作为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应经被保险人签字同意,而保险公司并未查证该合同是否经小李本人同意,也未明确告知李某非被保险人亲笔签字的法律后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份合同应属无效。被告保险公司作为一家全国性的大公司,也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并以合同已解除作为抗辩理由。我方据理力争,指出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在法律上具有明显区别,合同无效并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改变。最终法庭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定涉讼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返还李某数万元的本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赔付李某的利息损失。本案中,我们不但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还帮其获得了近两万元的赔偿。

以上内容由肖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肖亮律师咨询。
肖亮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88好评数9
  • 咨询解答快
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21号SOHO新天地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肖亮
  • 执业律所:
    辽宁神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72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21号SOHO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