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宪鲁律师亲办案例
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来源:肖宪鲁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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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被告人张x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诉至法院,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经营烟草数额为19万,量刑为3-4年。本人接受委托后,认真查阅了卷宗,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事实都只有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它证据佐证,于是提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获得法院的采纳,以9万数额对被告人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案例二:被告人杨xx因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三罪诉至法院,因该案在该县影响很大,群众反映很强烈,且该案已成为该县打黑除霸的典范,因此政府干涉很大,最后被一审法院以13年处刑。本人代其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证据不足上诉,上诉后各方面压力仍然很大,本人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认为不能因上诉人影响坏便牺牲法律的公正、尊严,本人与二审法院审判员、合议庭多次充分沟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本人的二审辩护意见,撤销了对该二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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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常青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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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肖宪鲁
  • 执业律所:
    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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