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广洲律师亲办案例
李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无罪释放
来源:丁广洲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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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4晚,正是国庆中秋佳节之际,举国民众都沉浸在安宁祥和中,而广东省吴川市却发生一宗令人震惊的枪击案,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该案心动公安部、省公安厅,上级指示尽快破案,严惩凶手。当晚,李华涉嫌该案被拘留,接着被逮捕。几天后此案宣告破案,捉到了凶手,缴获了作案枪支。此案重大,对李华及其一家来说,更如天塌地陷。李华家属找到李律师,请求为李华辩护。李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原来案件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9104晚,李华驾驶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电动车在闹市相撞,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讨,与杨某一起的被害人李某也参与协商。突然有人朝被害人李某等人开了三枪,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从另一犯罪嫌疑人处搜查出枪一支,至此,可谓人证物证——凶器(枪支)俱全,罪证确凿。公安侦查后认为是李华打电话叫来吴某人开枪打人,故而拘留、逮捕,并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求严惩(详见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李律师认真核对枪支及痕迹鉴定,认为搜查到的枪支不是作案枪支,推定李华与枪击案无任何关联,后经不懈的努力,最后补充侦查期间公安及检察机关接受李律师的“证据不足,应当释放”的意见,在关押半年后李华获得释放。欢迎当事人亲属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团队主办刑事案件李律师和查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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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广洲
  • 执业律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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