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栋衡律师亲办案例
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来源:彭栋衡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量:575
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检察院起诉其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400余万元。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宋某家人找到彭栋衡律师咨询,并最后,委托其代理二审案件。彭栋衡律师代理二审上诉,认为检察院金额计算错误,且本案系单位犯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经省高院发回重审,最终市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其为单位犯罪,改判宋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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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喷水池虹祥大厦12楼跃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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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彭栋衡
  • 执业律所:
    跃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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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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