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坚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涉嫌开设赌场、抢劫罪一案辩护词
来源:王坚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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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庭:

嘉兴市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贵院的指定,依法指派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浩强、王坚担任***涉嫌盗窃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通过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认真听取法庭调查,对本案事实有了较明确的了解。为履行辩护人职责,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被告人***参与的开设赌场犯罪,主要负责赌场内的秩序、触角、打打杂,且时间仅为1个月左右,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属从犯,希望法庭能对上述综合考虑并从轻处罚。

第二、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其行为出发点在于维护所谓的“赌场秩序”:被害人说赢了5000元,***等人只拿走5000元并给了当日赌场内输钱的人;剩余的10000元也是出于所谓“赌场经营”的考虑,与抢劫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存有较大区别,不存在抢劫的故意。

第三、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时表示了深刻的悔过态度,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到案后的供述比较稳定,有积极的认罪态度。在法庭上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望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年纪尚轻,学历不高,对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深刻的认识,还有有教育改造的机会。希望法院充分考虑,发挥刑法的教化作用,从轻处罚。

此致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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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坚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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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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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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