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8月起。被告人谢某利用贴的满天飞的假证广告(俗称“城市牛皮癣”),在其暂住处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高行街二楼的出租房内制作、销售伪造的学历证明等物品,并从中牟利。2012年3月30日晚,公安机关从其暂住处当场查获各类印章、证件等物品,经鉴定均系伪造。
经审理,浦东法院支持了谢某辩护人陈辉律师认为系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辩护意见,于2012年9月18日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谢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扣押在案的伪造印章,予以没收。
【解案经过】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接受被告人谢某家属的委托后,研究了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谢某,获得了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材料。辩护人陈辉提出了谢某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理由如下:
谢某伪造的都是各学校的学历证明,应属于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犯罪,而非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具体理由如下:
1、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的量刑差异主要来源于行业和后果的恶劣程度,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由于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量刑也比较重,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则量刑较轻。
2、本案主观恶性不大,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从本案的起因来看,由于很多公司在招聘时设置了就业门槛,很多底层打工者没有基本的高中或初中学历证书或没带学历证书,被告人谢某的行为虽触犯了刑法,但间接上也帮助了许多打工者找到了工作,为社会缓解了就业的压力,与其他人拿了假证件在外面行骗,有很大的区别。
最终,浦东法院全部采纳了谢某辩护人陈辉律师的意见,认定谢某构成伪造事业单位罪,对其判处了相对较轻的刑罚,较好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案件点评】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对犯罪事实也无太大争议,但给人留下深刻教训。面对满天飞的假证广告,以为利润丰厚,自欺欺人地以为在做“好事”,结果身陷囹圄,把自己也赔进去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