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兰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杀人、毁灭证据案
来源:王兴兰律师
发布时间:2009-08-13
浏览量:962
    XXX故意杀人、XXX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两人将受害人XX杀死后掩埋尸体达四年之久,2007年10月该案被公安机关侦破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本律师受托担任第一被告人XXX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多次会见被告人,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以此作为切入点为其进行有罪减轻的辩护。最终被告人X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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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兰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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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809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兴兰
  • 执业律所: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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