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律师亲办案例
民事——离婚
来源:王智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13
浏览量:687
答辩状



答 辩 人:***,男,汉族,33岁,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市***区**州中路**号原****宿舍*****

联系电话:

原告***诉答辩人离婚一案,答辩人认为原告所诉情况部分失实,事实理由如:

一、答辩人于一九九八年十月遇交通事故伤害致使头部受伤、血胸,出院后依然呈现“表情淡漠、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行走需人搀扶;流口水;双足踝阵挛,以左踝为甚;左划足底试验(+),双下肢肌力3~4级;FIQ=47”。经治疗后于一九九九年一月被***市交通事故医学伤残鉴定委员会第99002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鉴定为四级伤残;

二、事故发生后,答辩人日常生活难以自理,为从根本上解除后顾之忧,亲朋好友四处张罗着为我寻觅一位既能担当保姆又同时肩负起妻子责任,集双重身份于一身的姑娘。二○○一年底,经热心人介绍答辩人认识原告,答辩人原本已破碎的情感和即将对生活丧失自信的勇气渴望能得到知心爱人来抚慰、鼓励,共同搀扶着走完余下的人生里程。正因如此,在与原告认识不到一个月时间我们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尽管当时原告家住农村,但答辩人家庭为了我们两人的终身大事不惜花费巨资四处托人帮忙找关系,将原告户籍转为城镇居民;不仅如此,答辩人并不富裕的父母为感谢并报答原告不嫌弃残疾人的同情与爱心,硬是不惜举债为儿热闹地操办了婚事,其债务至今尚未完全偿清;

三、好事多磨、天难随人愿。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后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完美。由于答辩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久现真情、事久见人心。仅仅两周才过,原告便不能忍受当初已默认照顾答辩人生活起居的日常事务,常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无中生有地给答辩人及其家人找茬。答辩人与家中亲人虽百般忍耐,但由于清官也难断理的家务琐事和夫妻间情感缺乏牢固的基础,最终导致原告负气离家出走。

四、为使摇摇欲坠才组建起来的家庭得以继续地维持,原告离家出走后,答辩人与父母便东奔西走、四处寻找,开始了耗费巨资时间长达五六年之久的漫长寻亲之路。不料最终却等来的是令答辩人难以正视的一纸诉状。

综上所述,强拧的瓜难甜,人是有感情的,夫妻关系更是如此。虽然答辩人与原告之间没有共同的财产与债权、债务,既然原告情已断、意已绝,夫妻关系的裂痕无法再行弥补,答辩人及家庭也别无所求,只希望曾经为原告户籍办理农转非、操办婚事、四处寻亲等等耗费巨资最终却两手空空的善良举动而付出的所有情感能得到适当、合理的经济补偿,盼望人民法院在依法判决的同时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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