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老板聘请的司机,在夜间发生了单方车祸事故。交警责任认定为司机负全责。
司机家属要求老板司机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高达20多万(农村户籍)。一审法院判了是雇佣,老板作为被告承担80%的责任即16万多元。
二审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不是雇佣关系,而是个人劳务间的关系,应当按各自过错赔偿。同时指出原告的一些赔偿项目计算有误。因此二审认定为个人劳务间的纠纷,判定老板承担50%的责任,与此同时,更正了原告的一些赔偿项目有误的数据,最后要求老板承担7万多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