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律师亲办案例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胜诉的背后
来源:刘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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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茌平县人民法院(2011)茌商初字第2605号民事判决,我和委托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法院采纳我的代理意见,解除了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使委托人可以与几十万的债务说拜拜了。回想起这个案子的代理过程,不免有些感慨。

去年临近元旦的一天,委托人心急火燎地找到我,诉说自己的不幸:一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姊妹,苦苦央求他提供借款担保,委托人既没有冷静考虑担保的法律利害,也没有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就在担保书上潇洒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后来,借款到期,那个借款的姊妹玩起了失踪,债权人便将借款人和委托人告上法庭,要求委托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并申请法院冻结了委托人的工资账户,仅留一点基本生活费。“几十万元啊,再加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我到老死也未必还清啊。”委托人对如此姊妹的如此欺骗行为和自己的鲁莽担保非常恼火。我听取了案情的详细介绍,简单地安慰了一下,告诉他:我有过让担保人摆脱担保责任的成功经验,你稍安勿躁,我给你争取属于你的合法权益,根据你说的情况,至少不会让你承担诉状上要求的全部债务。

办理了委托手续,我立即去法院查阅案卷。并与法官简单交流了一下意见,法官的意思是:担保责任免不掉的,法庭可以主持和解,让原告做点让步,我阅卷后的初步意见不成立。 

从法院回来,委托人马上跟到我办公室,问我怎么样。我如实说明了阅卷情况和法庭的意见,看着他比较绝望的样子,我真有些可怜他。我赶紧再安慰他。

最重要的是,我需要赶紧研究案情,准备答辩。复印来的案卷材料看了一遍又一遍,委托人陈述的案情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核对法律规定,找出来商业银行法、合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等等,查找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一天下来,真有些头昏脑胀。成果还是有的,拿出了答辩意见草稿。

正准备与委托人交流一下我准备的答辩意见,委托人就打来电话,说又请了一名熟人律师,请我们两律师到饭店坐在一起商讨对策。有句古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真想问问委托人是怎么想的。但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我还是参与了“座谈会”。座谈会上,那位律师同仁也解释,因为熟人关系,磨不开面子,前来参谋参谋。委托人已经向同仁介绍了一遍案情,我又让同仁看一遍所有的案卷材料。可惜,可能是因为同仁研究的时间比较短,提出的两点应对意见全部在我准备好的四点意见中,但最让委托人感到要命的是,同仁提出:到法庭说归说,但是,你的担保责任肯定是免不掉的。

因为法院也找不到第一被告借款人,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所以,案件开庭时间等得比较久。在这期间,委托人又去各级法院找人咨询,得到的答复无一例外的是要求委托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要瞎折腾。委托人显得异常焦虑和憔悴。我感到的压力越来越大。

开庭时,委托人又带着一名律师同仁参与旁听。开庭的过程是双方的意见激烈交锋、拼死博弈的过程。开完庭,我和委托人再去法官办公室时,法官对委托人说:你的律师没少费劲,我再考虑考虑。

又等了二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接到了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对我的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至今,原告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
    我很想知道,那些原来坚持让委托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律师同仁和一些法官知道本案判决后有何想法,是否认为本案判决错误?但我相信,本案可以告诉我们的一个经验:没有全面了解案情,或者没有深入研究,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所得出的结论都很能是片面的。人多不一定掌握真理——有时候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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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伟
  • 执业律所:
    山东致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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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71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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