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复英律师亲办案例
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经辩护被判缓刑
来源:郭复英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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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经辩护被判缓刑



    案情:20113月,即墨当地吴女(已婚)在网上认识河南张某,两人通过网络约见会面,蒙生私情,吴女随张男弃家出走。此间,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吴女离开张男回到即墨。张男不罢休,采用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要求吴女继续与他保持关系,最多的时候一天的电话打到100余次。其间,张某要求吴女给他汇款5000元,他就不再骚扰吴女。无奈,吴女通过银行给张某汇款5000元。两个月后,张某将5000元挥霍完毕,又想起吴女,随又给吴女发短信打电话,威胁说,马上给其汇款4000元,否则将两人不正当关系公之于众。吴女随报警处理。同年8月,张某被刑事挽留。



    这是一起典型的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委托我为其辩护。



    通过阅卷,我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后我两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有关案情,所述与案卷记载一致。并为犯罪嫌疑人解答法律疑问,犯罪嫌疑人彻底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真诚悔过,并请求其亲属代其将犯罪所得5000元予以退赔受害人,得到受害人谅解。



    最终,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当天,犯罪嫌疑人走出看守所,跟随亲属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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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复英
  • 执业律所:
    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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