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苏宁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打人按协议赔偿(登载扬子晚报)
来源:郁苏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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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证领了,明天就要办婚礼了,一对80后小夫妻却为“跟不跟公婆同住”发生争吵。吵至激烈处,丈夫跳起来甩了新婚妻子一巴掌。妻子挨打后闹分手,丈夫十分后悔,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并应妻子要求签下“如果再动手就赔偿1-10万”的承诺书。经过这番折腾,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可雷人的是,短短40多天后,承诺书还真兑了现!
结合很前卫:
先“闪离”再“闪婚”
28岁的张斌(zhangbin)与27岁的邹小书,结合的过程很是前卫。两人是2008年7月相识的,当时张斌(zhangbin)单身,邹小书是个刚刚结婚两个月的新嫁娘。张斌对邹小书印象很好,得知邹小书的已婚身份后,着实郁闷了一把。尽管如此,两人还是成了朋友。照理讲,这两人应该是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可男女感情充满变数,就这么相处着相处着,他们的友谊变了味。2008年10月,邹小书果断离婚,投入张斌的怀抱。同年年底,两人领取结婚证,并一起住进张斌父母家。
幸福很短暂:
婚礼前一天吵架挨打
住到一起后,各种各样的矛盾就出来了。首当其冲的是婆媳关系,邹小书与张斌的妈妈面合心不合,明里暗里经常较劲,张斌夹在中间十分难受。起初,张斌努力保持中立,但没过多久,就忍不住偏向自己妈妈了。因为邹小书时常在他面前抱怨他妈妈,并且完全不顾他的经济状态,执意要求买新房搬出去单住,令他很反感。为了这些事,两人小吵小闹不断,有时还动手。
邹小书说,婚礼前,张斌共打过她三次。第一次是在2009年3月,那天,她与婆婆发生争执,两人都动了手,张斌闻讯赶来,帮他妈妈打她。第二次是在2009年4月初,她与张斌开车外出,在车里为房子的事吵架,她遭到张斌当街打耳光。第三次是在2009年4月20日,婚礼前一天。4月21日是他们举办婚礼的大喜日子。20日清晨,两人躺在床上商量婚礼的细节,憧憬婚后生活。起初气氛还蛮甜蜜的,说着说着,一言不合吵了起来。先是为“婚礼上要不要背新娘”吵,接着又扯到“婚后要不要跟公婆同住”的问题上,吵到激烈处,张斌从床上跳起来打了她。
丈夫的承诺:
“再打人赔偿1-10万”
邹小书终于爆发了,她拼命吵闹,坚决要求取消婚礼。张斌的父母赶紧出来劝解,喜宴订了,请帖也发了,现在取消根本没法向亲戚朋友交代呀!迫于压力,张斌向邹小书赔礼道歉,并一再保证以后不会动手。邹小书不屑地说,在她心目中,张斌已经没有信誉可言了,除非写成书面的,否则她不会相信,也不会回头。迫于无奈,张斌最终写下一份承诺书,承诺“再也不动手,如果再打老婆则赔偿1-10万元”。得到承诺书后,邹小书不再吵闹。第二天,婚礼照常进行,得益于化妆师的精湛技术,邹小书脸上的淤青未被亲友发现。
结果很雷人:
不到50天承诺就兑现
平静的生活未能持续多久。2009年6月8日,张斌再一次对邹小书动了手。邹小书说,2009年5月27日,端午节前夕,她跟张斌因琐事发生纠纷,张斌将她赶出家门,她只好住到公司宿舍。6月8日深夜,张斌母子来到宿舍楼下要求与她见面,并说手机里有她出轨的证据,她很生气,为了跟张斌当面对质便下了楼,谁知刚下楼就遭到张斌母子殴打,致使左眼、左上胸等多处受伤。
失望至极,这次邹小书没有再给张斌希望,养好伤后,她到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判决她跟张斌离婚,并要求张斌承担医药费,按承诺书赔偿50000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0元――因为张斌实施家庭暴力。
南京玄武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了两次开庭。庭审中,张斌表示,邹小书讲的很多情况都不是实情。“端午节前夕,邹小书是自动离家,根本不是被赶走。那天,她很晚才回家,那段时间天天这样,我问怎么回事,她说住在家里不开心,还说我母亲的不是,我说你住得不开心可以搬出去住,我母亲听到我们吵架,进屋讲了她几句,她就不顾一切拿起东西要走。”另外,张斌还表示,他与邹小书发生的四次争执都是互打,应该认定为推搡,不应认定为家庭暴力。4月份在车里吵架,邹小书竟上来抢方向盘,他气极才动手。6月8日深夜,他冒着大雨找邹小书回家,邹不愿意,还抢他手机,两人发生拉扯,邹受了伤,他衣服也被撕破,身体多处被抓伤。
法官的观点:
不算家庭暴力,按协议赔钱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法官前不久做出了判决。张斌的行为未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承办法官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动了手,并不等于构成家庭暴力,关键要看伤害的程度。本案中,张斌与邹小书发生了四次争执,最严重的伤害结果是邹小书脸被打青,这个伤害程度跟“家庭暴力”比还是比较轻微的。而且根据双方所述,矛盾过程中双方都动了手,尽管张斌占上风,但这更像是推搡而非殴打。基于以上认定,邹小书提出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未获支持。
那么,张斌写下的承诺书有没有效力呢?法官认为,这份承诺书是两个成年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完全具备法律效力。现在张斌违反承诺,动手打邹小书,就该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书中的约定是“1-10万元”,法官酌情定为1万元,医疗费包含在内。另外,法官认定张、邹二人感情破裂,准许他们离婚。

        本律师在代理该案过程中,反复强调了承诺书的内容未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双方约定赔偿的条件是在离婚同时赔偿,该约定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案后登载于扬子晚报,本律师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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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郁苏宁
  • 执业律所:
    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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