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公司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
来源:盛学军律师
发布时间:20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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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公司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
申诉人:张某
代理人:盛学军律师
被诉人:B公司
张某2001年10月从外省市到本市来找工作,并通过熟人介绍进入一家建筑装潢公司,从事水泥工工作。2006年7月张某在工作中不慎从楼上跌下致残,为此张某要求公司依照工伤事故承担费用,但公司除了支付部分医疗费外,一直不肯支付其他费用。后张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盛律师,盛律师在听了张某介绍后建议张某首先要求公司作工伤事故认定,然后再通过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单位为此仍不肯承担工伤费用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后在盛律师的指导之下,张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并确定伤残等级为六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盛律师果断提起劳动仲裁,并经过努力最终很好的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当事人姓名/名称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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