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
②代理深圳市**运输有限公司诉至广州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刑事案件:
①担任唐某某盗窃一案一审辩护人,为其作成功有效的减轻量刑辩护,相关辩护意见审理法院全部采纳,缓刑一年,考验期满后,法院没有继续执行,最终为其免受牢狱之苦;
②担任姚某某职务侵占一案辩护人,为其成功辩护为缓刑,法院没有继续执行,最终为其免受牢狱之苦;
③在侦查阶段为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使其积极退赃、积极赔偿,从而被法院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成功无罪辩护;
④相继担任方某某盗窃一案;
⑤董某某故意杀人、抢劫一案;
⑥郑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⑦梁某某强奸一案;
⑧宋某某赌博一案;
⑨赵某某抢劫一案;
⑩潘某某诈骗一案的辩护人,都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程度的取得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等精彩有效的辩护。
民事案件:
①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等贸易行为多年来产生多起未收回的货款,刘律师通过代理诉讼与非诉讼为其解决货款纠纷涉及标的额总计达1000万元;
②代理广东省东莞市**涂料有限公司“7.21”火灾赔偿及保险非诉,为被保险人成功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③代理浙江省**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实业有限公司收取承包款近800000元;
④代理张某某诉广州市**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著名商标权争议一案;
⑤代理卢某在深圳市**区人民法院组织下与罗某、张某某、中国**保险深圳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达成调解,使得当事人卢某的诉求得以全部实现(医疗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85000元);代理贺某某诉刘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涉及金额256000元,贺某成功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