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美容纠纷
来源:杨子洋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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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于200x年xx月xx日来北京出差,在200x年xx月xx日在西单商场附近逛街,被人介绍进入美容院,原告进入美容院后,经过询问美容院声称是韩国仪器,不用开刀、不用手术。经过协商后,做了几项美容服务。事后美容院事先承诺的与实际操作的完全不符,后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美容院退还全部的美容费用5万余元,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对高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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