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离婚诉讼一案
来源:杨子洋律师
发布时间:20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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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与王某于19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草率的结了婚。婚前夫妻感情薄弱,婚后由于级别由王某事业蒸蒸日上,婚后王某经常在外面沾花惹草,对孩子不管不顾,无论是经济物质上还是从孩子的教育、心理上对孩子的关心照顾程度明显下降。2001年,王某在外面与第三者同居,从此矛盾不断的激化,由此借故殴打李女士,先后实施两次家庭暴力;双方单位的领导曾介入调解。事后通过法院的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原有房屋归女方。为李女士维护了应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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