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明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检察院免于处罚决定不起诉
来源:陈文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量:887

     律师自今年9月份接受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家属的委托,为其提供侦查阶段法律帮助,审查起诉和一审法院审理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及时会见了周某某,并向公安侦查机构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未予准许。在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陈律师多多次与检察院进行沟通,认为周某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可以予以免于刑事处罚。并提交了相应的书面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2012年9月27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立即予以释放。至此,办案圆满办结。周某某可以和家人在这个中秋和国庆和家人好好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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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明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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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文明
  • 执业律所:
    浙江剑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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