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件和解为主
来源:张刚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13
浏览量:495
李女士离婚案

李女士与吴某1999年结婚,婚后有一子。婚后经常因为孩子教育问题产生矛盾,吴某经常动手打李女士,实施家庭暴力。2008年2月,吴某怀疑李女士与其姐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李女士进行语言和人身攻击,后又变本加厉,将李女士赶出家门,变换了门锁,不让其回家,不让其看望孩子,李女士至今不能回家。吴某多次通过其父母和短信向李女士表示坚决离婚,李女士对吴某的多疑和伤害行为感到非常伤心,但考虑到孩子的未来,想委曲求全,本不打算离婚。
2008年9月,李女士在网站上看到自家的房产在出售,出售人正是吴某。李女士的感情受到极大伤害,认为吴某未经自己许可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吴某彻底失去信心。李女士立即向丰台区建设委员会申请房屋异议登记证明。并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律师代理此案。本律师首先向李女士劝导,分析她们夫妻的感情破裂问题,本律师认为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确实破裂的程度,有和解的可能,给其丈夫一个机会,也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要慎重考虑离婚问题。李女士同意本律师的意见。为了给对方施加压力,我们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第二天,丈夫吴某主动联系李女士,向其道歉,忏悔,并写下保证书,李女士感动,在丈夫陪同下到法院撤诉,双方和解。
律师观点:
律师针对离婚的案子,首先要调查夫妻感情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确实破裂的程度,如果还有一丝希望,也要争取和解,力争维护一个走向危机的家庭,尤其是双方有子女的夫妻,更是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如果通过调解达不成和解的目的,可以通过诉讼这一法律手段,给对方施加压力,如果对方确实有悔改的意思,再进行和解也不迟。
一个宗旨:争取一切机会进行和解。
当然,如果种种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就要当机立断,快 *** 斩乱麻,尽快起诉,为当事人争取和维护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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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刚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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