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中美律师亲办案例
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与某运输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钱中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量:633

案情:    

    2010年6月,滁州市**运输有限公司(下称“运输公司”)为其某厢式货车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等车辆保险,保险期限一年。

    2010年7月,运输公司雇员李某驾驶该车辆行驶至盐靖高速姜堰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致被保险车辆受损。事故同月,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李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运输公司因维修该车辆而支付给修理厂修理费五万余元。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其事故定损额仅两万余元为由,表示只能赔偿最多三万元费用。至此,合同双方陷入僵局。

    钱中美律师经过认真分析本案事实,决定接受运输公司的委托,代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运输公司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运输公司车辆修复费等合计四万五千余元。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的保险赔偿额虽小,但是提醒我们的被保险人,在出了交通事故后,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保险理赔时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钱中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钱中美律师咨询。
钱中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735好评数2
  • 咨询解答快
海陵南路33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钱中美
  • 执业律所:
    江苏佑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86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泰州
  • 地  址:
    海陵南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