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王某原系江苏虎豹集团某下属公司员工,2008年夏天,因生产车间锅炉爆炸导致王某体表多处烫伤。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虽经多方医治,但王某体表仍残留有多处烫伤癣痕。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嗣后,王某多次找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而终。后委托钱中美律师代理维权。
钱中美律师接受本案后,觉得该公司系一家比较正规的企业法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钱中美律师经过多次和该公司人事、法务部门联系、协商谈判,最终该公司同意在医疗费外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十余万元。
律师点评:
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依法负有赔偿义务。
本案中,钱中美律师接受本案后,从王某口中得知,该公司管理上是比较正规的,也同意赔偿王某的损失,但就具体赔偿数额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钱律师遂觉得,该案可以协商解决,不一定费用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遇到纠纷时,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协商、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这样才能用最快、最好的方式的解决彼此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