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09年6月28日,缪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同样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魏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缪某右胫骨平台骨折,后经手术治疗,仍留下了后遗症,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次月,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缪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时候查明,魏某的摩托车在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因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缪某委托钱中美律师提起诉讼。
钱律师接受案件材料后,代理缪某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魏某及保险公司共赔偿缪某各项损失近六万元。
律师点评: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纠纷,事故发生后,往往因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拒赔而发生纠纷。
保险公司拒赔的,受害者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