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军律师亲办案例
霍某故意伤害案
来源:梁小军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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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某,男,24岁,北京市人。
2006年,霍某与他人发生争执,执利器将他人扎伤。霍某随即被抓获。受害人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我们介入后,为霍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法院审判阶段,我们代理霍某与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解决,并为霍某做了罪轻辩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霍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霍某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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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梁小军
  • 执业律所: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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