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协议书
来源:张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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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人:王某,男,30岁,汉族,车主,现住xx乡xx村,身份证号码:xxx

  被赔偿人:xx**,男,56岁,汉族,现住xx市**县,身份证号码:xxx

  某年xx月xx日,王某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xxx由于某某原因,和汪辉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xx受伤。xx被撞伤后立即被王某送到xxx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xxx天后于     年xxx月xx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由王某赔偿xxx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xx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    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xx不得再追究王某的任何责任,放弃对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       被赔偿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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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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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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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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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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