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美宏律师亲办案例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来源:钟美宏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9
浏览量:845

  

【案情】

汤某(化名)于20104月入职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20111月,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汤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汤某不服,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汤某遂委托律师向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结果】

汤某找到本律师,详细地介绍了案情。本律师在听取案情之后,认为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在听了本律师的分析后,汤某决定将案件委托本律师处理,本律师精心准备,收集证据,证明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经开庭审理,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观点,裁决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违法解除汤某的劳动合同,应向汤某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承担汤某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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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钟美宏
  • 执业律所: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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