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华律师亲办案例
聚众斗殴罪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真实案例指导(海门法院判决书)
来源:庄荣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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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介绍:

   本案属于标准的聚众斗殴案件,涉及面广,造成了一人死亡,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并且案发地在施工工地,给施工单位工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属于社会影响恶劣,影响生产秩序、社会秩序的重点打击对象。

   代理此案初期,联合多名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共同向司法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对于造成一人死亡的直接死因,望鉴定机关从严公正把握。

   作为辩护律师,聚众斗殴案件如果出现因犯罪活动直接原因导致死亡,那么全案有可能法律拟制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重伤害罪,这是律师第一要解决的问题,毕竟通过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该名死者在打斗过程中被器械多次伤及,肋骨多处断裂,头部也遭到重创,肾脏也受到了很大程度的伤害,经过多方持续的联系沟通,最终到手的司法鉴定报告将该起死亡与本案犯罪活动的直接因果关系斩断,为接下来律师成功辩护代理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开头作用。

   第二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即聚众斗殴犯罪量刑难题,最怕是持械和影响社会秩序的重大共同犯罪,本案全部满足,据此,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量刑在4年以上,为此律师对于案发的形成,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对方当事人的过错,整体案情属于偶发、临时起意等多个辩护焦点来为自己的当事人开脱,在庭审中的意见只是律师意见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是大量专业化的刑事辩护书面意见,供法庭在庭审之后,判决之前量刑参考,本次最终判决结果,庄荣华律师的当事人在犯罪过错中有持械行为,最终判决两年有期徒刑,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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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庄荣华
  • 执业律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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